地区: | 集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5-6223018 |
地址: | 集安市鸭江路3001号 |
集安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监督组织实施。
(二)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法律顾问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工作者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管理全市社区戒毒措施的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
(五)负责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备案的报送及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贯彻落实国家、省、通化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八)承办以市政府为单独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承办以市政府各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及其引发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
(九)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培训,管理全系统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各项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