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东昌区文化和旅游局
一、通化市东昌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旅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通化市东昌区体育局牌子。 二、区文旅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文化、旅游和体育政 策...
机构信息
地区: 东昌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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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5-3967697
地址: 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269号二楼2017室
详细介绍

一、通化市东昌区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旅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通化市东昌区体育局牌子。

二、区文旅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文化、旅游和体育政

策措施,加强文化、旅游、体育阵地管理。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和事业发展,拟订全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旅活动,指导、推进全区重点文

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

广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重要文化、体育和旅游推广的

节庆、赛事活动,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

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相关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品牌培育,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有关教育培训工作,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管理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十一)管理全区体育事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二)统筹规划竞技体育的发展,组织全区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市级以上重大体育比赛,指导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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