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昌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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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5-3590102 传真号码:0435-3593689 |
地址: | 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街道滨江东路2570号 |
通化市东昌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通化市东昌区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牌子。
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二)负责“放管服”“只跑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筹组织、协调推进、督促指导;负责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负责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组织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东昌”建设。
(五)负责统筹全区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中央和省、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拟订区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六)负责全区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区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涉软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七)承担 “数字东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周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