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昌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周六: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
电话: | 0435—3967868 |
地址: | 通化市江场路269号 邮政编码:134000 |
东昌区财政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和方针、政策、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科学拟定全区财政税收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积极参与制定全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认真执行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和地方性法规;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拟定本级彩票管理制度、发行额度,监督彩票发行。
3.认真编制区本级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汇总年度全区预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和全区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全区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型基金。
4.认真监督执行国家税收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确定全区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5.认真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监督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政府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并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6.认真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贯彻和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7.认真落实财政社会保障的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8.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管理和监督区政府的内外债务。
9.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注册会计师业务活动。
10.认真监督各乡(镇)、街的财政收支和区直部门的财务活动;监督财政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指导和管理全区罚没工作。
11.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分事、分税、分管的原则,妥善处理本级与所辖乡(镇)、街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所辖乡(镇)、街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负责指导乡(镇)财政工作。
12.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干部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全区财政人员培训;做好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3. 认真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