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3、负责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9、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
10、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11、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
12、开展水利科技工作和水利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
14、承担水利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5、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河长制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介绍 办公室 党办 计财科 河长制办公室 水旱灾害防御科 水政科 质监站 中心站 移民办公室 水利科 安监科 水利勘测规划院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公室 水资源管理中心 河道堤防管理站 施工队 机井队 龙头水库 新兴水库 仁合水库 六道水库 安福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