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办理地方性审计法规和规章的备案审查;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审计业务。
2、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依法依规对县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
3、负责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依法公布审计结果。
4、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入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5、按规定对县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职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乡(镇)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6、负责组织开展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稽察和县级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7、负责农林水、资源环保系统及其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的审计;负责县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专项资金、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8、负责与县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和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其直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组织县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的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9、负责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负责外援资金、贷款项目实施情况审计。
10、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1、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2、负责组织全县审计机关、内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的专业培训。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办公室(县委审计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事务、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的督办;承担工会、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访等工作。承担机关计算机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接县委审计办日常事务。
法制科。负责拟定地方审计规范性文件;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提出有关建议;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规范审计业务文书和程序;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组织和办理审计行政处罚听证;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负责审计法规的收集、汇编、调研和咨询;拟定全县审计工作项目计划,负责统计与统计分析;推动建立健全全县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和完善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和指导内部审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县审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财政金融审计科。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财政决算;组织审计县政府投资、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全县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股份制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负责外援资金、贷款项目实施情况审计;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农业农村审计科。组织审计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全县有关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行政事业审计科。组织审计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公安机关、县检察院机关、县法院机关等执法监督类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科。组织审计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有关工作;按规定复核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指导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电子数据审计科。组织开展大数据审计;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作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党建工作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统筹推进各项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基层党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创新党建工作载体,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组织生活,督促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规定;负责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统战、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关工委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科室介绍 法制科、财政金融审计科、农业农村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党建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