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丰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秋冬季),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7-6317086 |
地址: | 东丰县药业大街290号 , |
第一条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及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东丰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东丰县商务局(以下简称县商务局),是管理全县商务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东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第三条 东丰县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县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研究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现代流通方式、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全县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全县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跟踪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运作和后续服务工作。
(四)负责县域外来我县举办各类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我县有关行业和单位参加洽谈活动;承办县政府招商引资代表团出访的相关工作;组织参加县域外展销展览工作。
(五)拟订县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贯彻落实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六)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七)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全县加油站及仓储发展规划;对申请从事成品油及仓储经营的企业进行初步审查;对全县成品油经营及成品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八)贯彻落实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规划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县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贸易,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全县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多双边经贸合作政策;经授权代表县政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
(十二)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外商投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备案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我县对外投资的申报工作(地方金融企业除外)。
(十五)负责全县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申报、监督和管理我县承担的国家和省对外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六)负责全县粮食、棉花、食糖、食盐流通和储备管理。监测粮食和储备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组织落实军粮供应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宏观调控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项目的管理;负责储备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推动发展粮食产业经济,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七)负责协调有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参与开发区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发区的建设工作。
(十八)承担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县商务局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2. 县商务局负责拟定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科室介绍:
(一)办公室:负责拟定全局工作制度;负责文电、督查督办、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信访、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及门户网站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经费收支管理,编报本部门预决算;承担本部门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重大经贸协议的合法性审查;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部门“放管服”及相关软环境建设工作。
(二)市场运行科: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筹全县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有关工作;负责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有关工作;负责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研究拟订全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负责国家和省关于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落实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动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建设;贯彻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则。
(三)市场流通业发展科:贯彻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组织推广行业标准,推进流通标准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对拍卖、典当、租赁、经营性中介组织和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加油站及仓储发展规划;对申请从事成品油及仓储经营的企业进行初步审查;对全县成品油经营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县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
(四)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外贸易的相关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目标制定分解、监测分析、运行调度;负责对外贸易国际市场开发的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全县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建设、外贸主体培育规划发展和综合协调工作;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贯彻实施国家加工贸易政策和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业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服务贸易的政策法规及进出口贸易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承担服务贸易促进、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统计和服务外包统计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国际市场开发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重要国际性展会及对外经贸交流活动;配合开展进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调查和诉讼工作;负责贸易壁垒调查;负责与世贸组织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口岸信息化及全县涉及口岸的相关工作,开展全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工作;负责全县参加中国国际相关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组织筹备、协调推动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走出去”及境外就业政策法规;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组织境外就业信息交流;综合管理全县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境外就业及对外承包工程项下外派劳务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运行情况及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境外就业统计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境外就业促进体系建设;负责监督外派劳务合作企业与劳务人员依法签署合同等事项;负责统一协调境外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及境内外纠纷处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外商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全县外商投资促进的政策和相关措施;负责外资统计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开展相关业务,制定相关服务政策和措施;参与全县外商投资“软环境”的整治工作和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来信、来访和投诉等工作;负责执行国家和省会展业发展战略和扶持政策措施,组织我县企业参加国内外重要展会。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内外贸易、利用内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国内外贸易、利用内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市商务局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五)招商综合服务科:拟订全县国内外招商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招商活动的组织策划、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的统计、调度、重大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负责经济技术信息交流,掌握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情况;负责协调全县参加国家及省、市组织的各类展会及招商活动;分析研究全县招商引资现状,向县政府报送有关动态;指导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项目及其进展情况的确认、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负责有关招商引资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及审核;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管理和信息网络建设工作;鼓励、引导组建各行业商(协)会,负责与国内外商(协)会的协调联络、指导服务,推进以商招商工作;联系知名民企战略投资者,负责全球吉商大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提出县政府经济技术顾问人选,报县政府审批;做好经济技术顾问为我县招商引资的衔接、协调和顾问回省工作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开发区、合作园区及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服务和项目申报工作;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经济技术顾问为我县经济建设提出的建议。
(六)粮食管理科:研究制定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有关的法规规章草案。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全县军粮供应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粮食仓储、盐务发展规划及市场建设和布局规划,并监督指导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粮食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供应、质量标准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粮食市场管理情况;负责粮食收购企业和社会粮食购销及加工转化企业的商品流转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粮食信息统计。组织战略物资(含能源)储备的收储、轮换,落实物资储备动用指令;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对全县食盐生产加工、市场供应等进行监督指导,依法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贯彻执行储备盐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县商务系统(含餐饮业、住宿业)、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指导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系统(含餐饮业、住宿业)和(粮食)系统的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规章规程及技术规范;对全县成品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制约机制。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调控计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商务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全县商务运行调度、监测分析;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汇报、讲话稿等综合性材料;承担有关信息发布及对外宣传工作。
科室介绍
办公室、市场运行科、市场流通业发展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招商综合服务科、粮食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党建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