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全县财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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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伊通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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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机关职能

(一)负责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县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全县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和管理制度。根据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计划。

(二)负责监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部门规章的执行。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落实国家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负责管理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按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全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中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和彩票资金。

(五)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的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采购制度的执行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债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制度,依法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统一管理政府的内外债务。

(七)拟定并监督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及政府公共财产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保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执行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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