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不再承担公务员管理及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军官转业安置;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国专家管理职责。
(二)增加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档案、信息、保密、资产管理、会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负责编制本部门管理的各项资金(基金)预决算并监督实施; 承担资产管理及财务、审计、统计等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办法,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三)保险科(信访科)。贯彻执行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备案制度;贯彻执行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完善失业预警制度,贯彻执行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 贯彻执行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全市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全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退休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工作。
(四)法规调研科。负责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工作,市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代市政府承办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职责。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承担业务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执行及依法行政情况;组织开展相关行政监督检查;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听证工;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培训咨询服务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贯彻执行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劳动监察技术装备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就业管理科)。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研究确定事业单位职位配置结构,审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规范;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招聘、考核、表彰奖励、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的指导及备案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职业中介机构。拟定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全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意见;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相关管理工作。
指导全市破产企业、下岗失业职工、集体企业职工档案的接收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类用工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六)专业技术技能人员管理科。负责国家级专家和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等市级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组织落实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全市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指导监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贯彻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贯彻执行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
(七)调解仲裁科(劳动关系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及相关调解工作。依法开庭审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的仲裁案件。贯彻落实国家劳动关系政策;负责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组织落实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
(八)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九)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直属单位
(一)双辽市就业服务局 负责人:周克 电话:7223074 地址:双辽市郑家屯大街2843号
(二)双辽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负责人:郝洪印 电话:7667020 地址:双辽市郑家屯大街2843号
(三)双辽市劳动监察大队 负责人:李刚 电话:7667019 地址:双辽市郑家屯大街2843号
(四)双辽市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负责人:王谦 电话:7665578 地址:双辽市郑家屯大街2843号
(五)双辽市劳务派遣服务中心 负责人:吴俊大 电话:7667034 地址:双辽市郑家屯大街2843号
(六)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负责人:宋赫 电话:7667023 地址:双辽市郑家屯大街2843号
(七)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中心 负责人:林琳 电话:7667033 地址:双辽市郑家屯大街2843号
(八)双辽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负责人:李锦峰 电话:7667009 地址:双辽市郑家屯大街2843号
(九)双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负责人:李玉红 电话:7667025 地址:双辽市郑家屯大街28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