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铁东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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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夏季 8:30-11:30,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4-5462312 |
地址: |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石岭镇石岭街21号 , 邮政编码:136000 |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全面落实镇党委、政府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乡村振兴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发展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统筹指导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上来。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政策,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规范“三资”管理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社、社保、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卫生健康等各领域相关政策和辖区内的工作统筹开展。
(四)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对辖区内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能和工作责任。统筹协调部门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突出基层治理职责,建立镇村两级共治体系,强化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落实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五)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强化统筹领导,负责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组织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村发展服务。负责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六)领导基层自治。强化指导,发挥村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七)维护安全稳定。组织落实安全稳定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职责。负责辖区法制建设、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具体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辖区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依托镇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落实权责清单、细化服务事项、规范办事程序,保障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到位、权限到位。组织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提高效能,加快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九)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