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铁东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冬季 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夏季 8:30-11:30,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4-6030316 |
地址: | 吉林省四平市开发区大路469号铁东区政府二楼 邮政编码:136001 |
(一)调查研究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
(二)统筹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年度计划。
(三)指导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
(四)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休闲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订单农业、无公害绿色食品开发、农村能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全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指导水产养殖工作,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六)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作物种子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七)指导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农机驾驶员培训、考核、年检审工作、负责全区拖拉机登记、核发牌证、安全技术检验;负责全区拖拉机登记,核发牌证、安全技术检验;负责全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械在乡村道路、田间、场院发生的农机事故处理工作;负责在全区乡村道路、田间、场院进行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八)组织开展科教兴农、推进科技进步,负责农民骨干技术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九)负责全区蔬菜特产生产管理、指导工作。负责蔬菜特产产品安全生产指导工作。
(十)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制定和完善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参与指挥和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畜牧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畜牧业法律、法规检查和监督。编制全区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指导区内畜牧产业化、标准化小区(场)建设与备案,监督全区畜牧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全区畜牧生产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指导全区畜禽良种测定、繁殖改良和推广体系建设。
(十四)承担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职责,指导全区畜牧业饲养、加工、销售的一体化经营。
(十五)负责兽医医政和药政管理,官方兽医和职业兽医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制定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负责动物产品检验检疫,负责制定全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发布、扑灭等应急工作。承担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十七)拟定畜牧兽医职业队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定点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二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村家庭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二十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路政行政许可工作。
(二十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二十三)负责区管权限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二十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
(二十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县道规划。
(二十六)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道、村道规划。
(二十七)组织、指导、协调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方案,体现政府行为,实施宏观调控,编制近中远期发展规划,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立项前的调查准备,建立项目库、确定推荐项目和组织评估论证等。
(二十八)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二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