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铁西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冬季 8:30-11:30 13:00-16:30,夏季 8:30-11:30 13:30-17:00 |
电话: | 0434-3272638 |
地址: | 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路2068号(海丰广场建行三楼)。 |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全区财政税收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执行市与区的分配政策。
(二)执行关于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市里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管理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全区预决算公开。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要求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参照全国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本级管理办法。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制度,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承担财政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十一)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干部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全区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二)围绕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以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