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水利局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
机构信息
地区: 舒兰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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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电话: 0432-68217831
地址: 舒兰市北城街道民西街600号    邮政编码:132600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职水资源战略规划、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江河、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规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节约用水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实施水文水资源监测,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提供水文水资源基础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以水利工程为依托的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定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二)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定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工作。组织编制国家江河湖泊和国家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承担水利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人秘科(党建办) 

二、规划财务审计科 

  三、行业管理科 

  四、建设运行管理科


舒兰市水利局负责人:吕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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