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商务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市内外贸...
机构信息
地区: 桦甸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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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电话: 0432-66270165 ,60279029
地址: 桦甸市桦甸大街100号 , 邮政编码:132400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市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年度调控目标;研究提出我市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负责全市各类市场、商业网点的规划;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对特殊商品的专门经营和定点经营实行审核并依法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和报废汽车回收分解监督管理。  

(四)负责牵头落实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对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并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全市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农产品、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  

(六)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多边、双边经贸合作政策;代表市政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活动;参与多边、双边经贸谈判、国际服务贸易谈判和国际经贸条约、协定的谈判与签署;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无偿援助与赠款。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我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及有关贯彻实施方案,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下,不需要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有关项目合同、章程和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市境外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协调并参与全市改善利用外资环境工作。  

(十)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作、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我市对外援助工作;组织实施对外援助项目,监督检查援外项目执行情况,管理我市援外资金、援外优惠贷款、援外专项基金等;推进援外方式改革。  

(十二)研究拟定我市与邻近国家经贸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管理对俄、朝边境外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负责我市与俄、朝以及东北亚地区多边、双边经贸会议的组织与衔接工作;申报和管理边境贸易企业经营权及重点商品专营权。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地区)外经贸政策;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负责外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常驻我市商业代表机构的报批业务;负责同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的业务联系,联系外国驻我市官方商务机构。  

(十四)负责指导全市流通领域的信息网络和电子政务建设,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参加国内外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表、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等,拟订和执行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规定。  

(十五)负责各类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登记;负责对赴境外的各类经贸团组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对外国来访经贸团组的邀请、接待、洽谈和咨询服务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成品油市场经营活动及流通的监督管理。  

(十七)根据国家、省和吉林市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的政策、意见、措施以及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八)负责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审核、把关,招商项目评估论证和履约审核工作。制定和实施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承担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实地踏查、审核、确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协调。  

(十九)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信息、数据的调度、统计和发布工作。负责吉林省招商引资项目调度系统和吉林市投资项目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录入和更新。负责组织开展招商项目包装,招商手册和视频资料编辑制作,对外开展宣传推介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实施域内外招商活动,跟踪推进和协调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前期运作,参与重大投资项目的攻关洽谈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市与域外经济协作组织的联络、协调工作,承办或组织参与各类招商引资和经贸合作的发布会、洽谈会、招商会、恳谈会;承担全市各类招商和经贸出访活动的审批和经费管理,对活动成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制科)

市场建设管理科(综合治理办公室)

流通业发展科

对外贸易经济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机关党委 

负责人:吴玉良 

外企投诉邮箱:jl_hdwzts@126.com  

外企投诉人:张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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