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龙潭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2-63041954 |
地址: | 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路12-10号 邮政编码:132021 |
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质量。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合理确定经济发展职能,把经济工作重心转移到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上来。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三)组织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各领域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统筹协调部门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突出基层治理职责,着力解决城市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加强和完善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五)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城市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六)领导基层治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七)维护安全稳定。落实安全稳定工作部署。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辖区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街道便民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保障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到位、权限到位。推进街道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快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九)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性办事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财政(金融)财务、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负责政务相关工作,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务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
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社、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的有关政策。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多网合一”等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相关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居民落实消防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内公共服务建设规划;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配合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牵头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相关工作;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代表街道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拟订辖区经济发展计划,落实经济发展政策。负责营商环境建设、项目管理、扶贫开发、旅游开发、科技、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街道人大、纪检监察、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
主要负责人:商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