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龙潭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432-63041739 |
地址: | 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龙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132021 |
吉林市龙潭区政务服务局(以下简称区政务服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吉林市龙潭区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牌子。
区政务服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区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
(三)负责指导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数字化发展工作。组织实施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统筹推进“数字吉林”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五)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区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区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七)负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区营商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营商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负责全区行政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作,代拟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意见;对区政府部门承担的审批事项建立管理制度,研究指导行政审批工作;配合区直相关部门指导行政审批办公室建立工作规范;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组织建立和动态管理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
(九)承担龙潭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龙潭区“数字吉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龙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龙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龙潭区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政务公开指导科(数据应用管理科)。负责机关政务运转协调、政务公开工作;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外事、信息、信访、应急、安全及会务工作;机关重要事项督办督查工作;机关后勤保障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干部录用、考核任免、人员调整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年度绩效考评及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劳资、人员信息及劳动信息的统计工作;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及因私出国(境)工作;相关业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拟订区本级数字化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的培训、宣传及考核评估;指导和推进全区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区政府政务大厅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进驻、调整和运行监督工作;负责对派驻区政府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办理回应;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并验收;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及非密级网络资源整合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建设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指导监督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以及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公共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等工作;负责公共数据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基础性、通用性地方标准推广与应用。负责全区公共数据资源的存储、管理和数据库建设协调工作;负责牵头审核区直部门数字化建设项目;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全区数字化重点项目布局以及产业聚集、品牌打造工作;提出数字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中央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编制全区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体系并组织考核评价;负责智慧城市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和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协调推进行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工作。
(二)营商环境建设科(行政审批管理科)。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涉企部门评议;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警示通报和告诫;与相关涉及营商环境建设部门建立营商环境共建工作机制,并在机制下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受理营商环境建设的投诉举报案件;协调组织对企业举报案件的督查、督导、督办和查处工作;负责综合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全区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对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团体)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对各类涉企公共服务开展检查和评估,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提升涉企服务质量;拟订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和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公共信用信息;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信用监测、评价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配合区直相关部门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规范;负责区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代区政府起草“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制定相关制度机制;检查指导和推动全区各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纪律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人:卢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