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
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发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和区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
机构信息
地区: 龙潭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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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65号龙潭区政府609室。   邮政编码:132021
详细介绍

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发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和区委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区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经济调节措施建议。 

(三)提出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目标。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工作。 

(四)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及有关重大投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发布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信息,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引导民间资金投资方向。 

(五)负责法律、法规规定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审批工作。按规定权限备案、审批重大建设项目,规范项目管理程序。 

(六)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征集、汇总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重点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负责重点项目全过程协调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全区重点储备项目库建设和管理,牵头省市重点项目申报和建设;提出重点项目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建议;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协调长吉图一体化发展,推进全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卫生、文化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负责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区)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办公室的工作衔接。 

(八)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相关工作规划实施。按照管辖权限对职责范围内的电力生产及油气长输管道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开展指导、监督等工作。 

(九)承担物价管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区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部分商品市场价格的统计、监测、预警;搜集反馈市场价格信息,为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分析和调控提供依据。 

(十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受委托的案件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认证工作。 

(十二)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督导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十三)承接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办公室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吉林市龙潭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吉林市龙潭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贯彻执行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对区内人口影响评估。 

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绩效考核、公文收发、政务公开、机关财务、行政保障、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 发展规划科(改革统筹科)。组织拟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形势;组织拟订并推动全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全区服务业发展、农村农业、教育、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实施。 

(三)项目投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等有关重大投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征集、汇总、审核、管理工作,拟订全区重点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牵头协调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全区重点项目的检查、评估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大数据平台管理,牵头重点项目财政性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四)环境资源科。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环境资源开发与节约;协调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按照管辖权限对区内电力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生产开展指导和监督工作。 

(五)价格科。承担物价管理职责,负责全区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部分商品市场价格的统计、监测、预警;负责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认证工作。 

(六)国防动员管理科(人民防空管理科)。负责承接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办公室相关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纪律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人:李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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