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省和公主岭市政府的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市公路交通建设和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制定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交通科技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规章草案;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
(五)承担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负责全市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客货运场站、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负责对关系国计民生及抢险救灾的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监督、指导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实施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
(六)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实行业务指导;负责途经我市除高速公路外的各级道路及其设施的养护管理、路政执法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实施对县级公路相关权限的许可、管理。负责对省赋予的域内收费站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性的意见、建议;负责按规定权限,核准、上报省发改委、省交通厅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落实上级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对涉及财政、土地、价格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公路、水路等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负责协调组织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承担省赋予的域内收费站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九)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相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教育、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组织全市重点项目交通建设资金筹措;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点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负责对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综合管理工作,抓好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系统内企业事业单位改制以及机制转换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人:董颖)。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及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公路养护资金使用计划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市公路建设资金、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及财务决算编审工作;负责全市公路交通所需资金的筹措、使用、划拨与管理工作;局机关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负责系统内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及法定代表人任期内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与 监督;负责系统内财务的协调工作及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公路管理科(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人:陈霄)。负责公路交通发展规划、计划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综合平衡公路交通 行业基本建设、公路技术改造,公路建设计划编审和上报;负责指导全市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公路路政管理等工作;组织制定工程管理办法、技术政策、标准及定额;参与制定交通建设规划, 负责技术问题的研讨及公路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参与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管理和指导公路交通科技工作,拟订行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科技项目和国内外 科技交流及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奖励和推广应用的组织工作; 负责培育公路科技市场、指导公路环境保护、全面质量管理以及标准、计量成果专利的管理工作;指导公路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负责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辖区内战备车辆调度;负责战备物资运输;负责辖区内公路、水路、桥梁的检查维护;组建交通战备队伍,负责抢险、抢修工作;负责省赋予的域内收费站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工作。
(三)运输服务科(负责人:闫伟峰)。负责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负责拟订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交通科技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海事(水运)管理,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轨道交通、公路水路运输以及与之配套的搬运装卸、车辆维修与检测、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业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道路运输市场;负责全市公路水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相关信息; 负责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运输结构,实施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 规划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公共客运的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负责实施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安全生产、应急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环保工作; 负责“12328”热线管理。
(四)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李佳旺)。根据国家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交通(不含地方铁路)运输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 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公路建设施工许可;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的勘察、论证、审查、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使用和管理行政审批专用章;负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软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建设,组织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业相关改革事宜的协调、检查、监督工作;负责组织交通行业政策研究及交通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执法 监督、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系统法制宣传和执法队伍培训教育工作;参与拟订有关交通行政执法方面的文件及制度;提供相关法律咨询。
(五) 机关党委(负责人:何英俊)。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