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乡人民政府
幸福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幸福乡人民政府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乡容乡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
机构信息
地区: 南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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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1-85311165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6913号
详细介绍

 幸福乡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幸福乡人民政府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 

(二)负责辖区内乡容乡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动员和领导我乡村民、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村和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村和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指导各村和社区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五)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二)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森林防火、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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