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南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00——17:00(冬令时) 9:00——11:30;13:30——17:30(夏令时) (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1-81692006 |
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前进大街与锦湖大路交汇, |
第一条 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南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长厅字[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绿化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长春市南关区园林绿化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城市绿化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组织实施区域内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规划、计划,并监督执行。
(三)组织开展国土绿化的宣传、教育及绿化文明建设活动。
(四)负责监督区域内各单位和各类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建设。
(五)负责辖区内的树木砍伐、移植、占用绿地的初审和一定权限的终审。
(六)负责全区林业管理和村屯绿化的组织、规划和管理。
(七)负责全区林地、林木征用审批工作;负责全区林木砍伐、林材经营审批工作;负责全区林木生产及苗圃建设审批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