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南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冬季9:00-11:30,13:00-17:00;夏季9:0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1-85284331 |
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3388号; |
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南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长厅字【2019】)5号),制定本规定。
长春市南关区发展和改革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长春市南关区中小企业发展局、长春市南关区金融工作办公室、长春市南关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中共长春市南关区委财经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中共长春市南关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南关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重点产业专项发展规划。
(二) 负责研究分析全区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
(四)对全区工业经济运行进行调控、研究推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建设战略,协调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相关问题。
(五)负责研究谋划全区重大项目发展战略,推进重大项目谋划、建设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七)负责研究提出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监测全区服务业运行情况;研究分析全区金融运行情况;负责协调开展非法集资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八)负责分析、研究全区民生发展状况,提出全区民生发展战略。
(九)依据区级事权,承担全区价格管理相关工作。
(十)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财经领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一)按照区级事权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电力、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