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朝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冬令时: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
电话: | 0431--85109032 |
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
一、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
(二)配合开展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减排目标的落实;
(四)负责提出辖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需求;
(五)负责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辖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监督指导;
(七)负责辖区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监测相关工作;
(十)负责辖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三)配合开展辖区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配合实施辖区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受市局委托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十四、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承担辖区生态环境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十四)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二、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全称):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机构负责人:周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