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清河门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18-6011811 ,0418-6011302 |
地址: |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 清河大街1号行政服务中心 |
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务服务大厅位于清河大街 1 号。大厅始建于 2011 年,2020 年 10 月升级改造,总面积 400 平方米,大厅设有休息等候区、自助服务区、工程项目改革专区、商事服务专区、无差别综合专区。大厅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服务宗旨,对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其他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等进行了重新审核认定,对办理流程进行了进一步的简化和优化,并向社会公开。
阜新市清河门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
(二)负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经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的政府采购活动,负责编制政府集中采购的操作流程。
(三)承担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等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编报及执行,财政票据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全区财源建设等事务性工作,指导乡镇财政开展业务。
(七)承担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账户设置及运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等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算、决算(结算)评审,负责对财政性投融资项目招标工程的拦标价审核。
(九)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三个:财政事务综合部、财政投资评审部、政府采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