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西市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机构职能 (一)研究拟订全区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体育工作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新导向,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推进文化、旅...
机构信息
地区: 西市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8:30-11:30, 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电话: 0417-4837772(西市区文旅中心)
地址: 营口市西市区平安路南20号
详细介绍

机构职能

(一)研究拟订全区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体育工作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新导向,负责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文物事业、旅游业、广播电视事业和体育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收集与发布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港澳台文化、旅游和体育交流活动。

(七)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八)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广播电视统计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播出安全和保卫工作。

(九)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协助上级做好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与文物相关的行政审批工作。

(十一)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区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组织全区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工作。组织全区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下设中心1个:营口市西市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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