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立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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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 08:00-11:30 13:00-17:00 |
电话: | 0412—6632711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水源街9号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区各类教育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科研、各学校设置、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各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核定教育系统编制,开展教师招聘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工作。
(四)负责全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教育事业费等公共教育经费,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
(五)综合管理全区义务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六)承担全区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指导全区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八)负责落实鞍山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各级各类考试组考工作。
(九)负责语言文字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指导各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宣传、统战、群团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十一)监督检查所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行政监察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