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海曙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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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夏令时);13:30-17:00(冬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574-89297357 , 传真0574-89297358 |
地址: | 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海曙区人民政府雅戈尔办公区 2号楼)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督促区政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复议调解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参与处理区政府法律事务。牵头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指导、监督各部门、各镇(乡)、街道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落实司法所建设。
(五)组织、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指导管理本系统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监督指导本系统行业协会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警车等警务装备管理,负责本系统 装备、设施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区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政策研究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业,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覆盖城乡便民高效、均衡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创新调解制度机制,推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和依法治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筑牢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底线。完善司法行政保障制度机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