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钢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电话: | 0531-76461212 公开(监督)电话: 0531-76461212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友谊路103号 邮政编码: 271100 |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三)负责编制辖区内经济社会和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四)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土地使用、拆迁和开发等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审核投资项目。
(六)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
(七)负责辖区内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劳动社会保障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实施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各类教育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美化城乡环境。
(八)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按规定权限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编制并执行财政预决算计划,做好所属单位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的指导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对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