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历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531-88023659 |
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15号凯贝特大厦8楼 ; 邮政编码: 250100 |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方面法律、法规,拟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组织编制全区城乡建设及项目投资预算计划并监督执行;参与或组织审查区重点工程及重大工程项目的论证、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负责建筑工程(含燃气)初步设计工作。组织辖区内重点工程的建设和其他城市建设项目统筹协调。
三、负责推进全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参与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四、负责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有关工作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乡村振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村、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投资、立项或管辖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燃气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落实建筑工程(含燃气)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实施建筑业技术政策。承担全区建筑工程(含燃气)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咨询备案工作。
六、承担推进全区绿色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绿色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
七、负责全区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统筹协调。负责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
八、指导全区建筑活动,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
九、负责拟订全区住房保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汇通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发放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屋租赁备案、房屋经纪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属直管公房管理有关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全区城市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城市更新项目的推进和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全区人防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全区人防工程建设及人防工程的开发维护和利用;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负责对辖区内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编制全区人防经费预决算,监管人防国有战备资产;负责区人防机构:“准军事化”建设;承担区人防空军政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依法履行本部门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步指导相关党建工作。
十三、牵头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项目招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五、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务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和市委、市政府“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探索智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新型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