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安丘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夏季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冬季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536-4396101 |
地址: |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青云大街623号市场机关综合办公大楼101室 |
(一)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体制改革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机关事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根据规定和授权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对房产管理范围以内的住房资金提出使用计划,经财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参与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房地产综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的统一建设、购置、租赁和集中管理使用;对市级集中办公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和其他公有房产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监管、维修、处置、物业规范等实行统一管理;对镇街区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参与拟订全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市级机关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参与拟订市级机关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参与拟订全市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和全市机关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和管理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业务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更新和报废处置;对镇街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在市政府管理节能工作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等工作;负责节约型机关建设有关工作;对镇街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后勤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及物业服务标准;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美化绿化、人防工程、应急管理和保障服务工作。
(八)综合协调市级机关集中住宅区的物业服务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周转房的保障服务工作。
(九)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任务的保障服务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