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安丘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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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冬季) |
电话: | 0536-4235136 |
地址: | 潍坊市安丘市新安南路71号 |
一、法定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潍坊和市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我市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审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相关领域的行政许可、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
(三)负责规范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
(四)负责管理市政务服务大厅,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部门审批服务工作及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
(五)负责制定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目录、服务流程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管理。
(七)负责对镇街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八)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潍坊和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部门的转变政府职能,公开审批标准,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审批服务制度体系。
对法律法规新设和上级政府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适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使许可权的,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接,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做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对接。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安丘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方案》(安政发〔2018〕39号)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审批规划和标准、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监督检查等,依法承担监管主体责任。与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相关的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其他行政权力仍由行政管理部门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划转事项涉及的省、潍坊及市委、市政府的综合考核任务,仍由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对依法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审图和验收的事项,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市审批服务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与市司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司法局负责统一受理、审理市级行政复议案件;市审批服务局按照集中复议职权的规定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其他相应职责,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二、内部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维稳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收费的统一收缴、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性研究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调研课题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承担重大课题的组织调研;负责信息宣传、新闻发布、媒体沟通等工作。(删除了“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办公会议决议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督办落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普法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局机关权责清单;负责对纳入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的事项要素进行动态维护和流程再造;负责建设和管理律师专家库,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开展跨部门、跨层级的行政审批机制创新和流程再造;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布局调整、业务管理制度制定和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进驻部门在办理审批服务事项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
(三)业务协调科。负责协调指导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服务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业务协调、业 务培训工作;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流程再造、联审联办、环节优化、压缩时限、提速增效、跟踪服务工作及相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并负责窗 口审批业务协调和审批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应用工作;负责对各类办理事项的统一受理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负责协调和指导镇街区便民服务中心相关工作;负责协 调调度各行政许可事项的实地勘验、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
(四)考核监督热线服务科。负责制定完善中心考核管理办法和和各项日常管理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部门审批服务 工作及人员的检查考核评价;负责对进驻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及其它行政服务事项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巡查和应急管理;负责市政务服务 大厅电子监察相关工作;负责处理服务对象对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并提出处理建议,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承担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涉及政务服 务方面的考核工作。
(五)市场准入审批服务科。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工商注册、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等方面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承担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六)投资建设审批服务科。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投资项目核准、技改项目核准、能评及工程施工、商品房预售、建设类资质、抗震设防、水利工程、人防工程、城市管理等方面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承担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做 好重大投资项目的综合咨询和服务推进工作,对提报申请的重大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并实施督办;组织协调部门建立健全投资代 办网络,并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
(七)涉农事务审批服务科。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林业等方面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承担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八)社会事务审批服务科。负责市级权限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民政、司法、侨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体育、卫生、交通运输等方面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承担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九)交易管理和信息审批服务科。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和使用培训;负责门户网站及新媒体的建设管理、日常运行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有关业务专网的移交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系统对接、数据共享;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目录、服务流程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下属事业单位信息
安丘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安丘市新安南路71号,办公电话:0536-4235136。
四、负责人姓名:唐永萍
五、办公地址:
安丘市新安南路71号;
联系电话:0536-4235136;
邮箱:aqzwb@wf.shandong.cn。
六、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