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从化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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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0-87976156 |
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河东北路20号 , 邮政编码 510925 |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林业和园林绿化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本区(除流溪河国营林场、大岭山国营林场辖区外,下同)林业和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绿地规划、林业和园林专项规划。
三、指导、监督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划定和公益林保护管理。统筹、指导和监督天然林保护、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工作。
四、指导和监督城乡绿化美化。组织实施园林绿化重点工程。组织、协调区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指导全区绿道建设和管理。
五、负责林业和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共绿地的养护和管理。统筹城区绿化应急抢险工作。指导和监督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行业管理。监督、指导公园、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公园、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和评估工作。
六、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湿地保护、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国家和省市重要湿地,指导建设湿地公园。组织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
七、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监督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等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八、负责森林和绿地资源的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林木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森林资源利用、木本花卉、林木种苗等行业管理。依法组织开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园林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
九、负责林业和园林绿化科技发展工作。组织指导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利用。统筹全区林业和园林绿化信息化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林业碳汇工作。负责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和园林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和园林绿化行政许可及后续监管工作。指导和管理本区森林公安工作,指导、组织林业和园林违法案件的查处,依法行使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和园林改革发展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林业和园林绿化产业发展。规范林业和园林绿化市场的管理。指导协调开发森林旅游。负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林下经济和木本花卉产业的发展。
十二、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林业和园林行业安全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园林绿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监督管理林业、园林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园林绿化预算内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管理。
十五、负责本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本区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区林业和园林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按照生态文明发展的新要求,在园林景观品质、绿化维护管理、公园服务水平上提质增效,建设幸福美丽生态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