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统计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拟订全市统计政策、工作规划、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助上级统计部门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承...
机构信息
地区: 牡丹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电话: 0530-5310684
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路1009号(市政府院内)
详细介绍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拟订全市统计政策、工作规划、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助上级统计部门依法监督涉外调查 活动。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监督指导 县区行政执法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 法审批各县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 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市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编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协助各县区管理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由国家、省级和市级财政拨付的统计经费。

(七)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统计执法检查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科、服务业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城镇化和人口就业统计科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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