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机场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
机构信息
地区: 牡丹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电话: 0530-5139911
地址: 山东省菏泽市黄河东路3368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机场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三)组织协调全市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综合运输,承担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有关政策、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客运工作。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贯彻执行行业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五)承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机场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机场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机场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照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工作。

(六)承担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市属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的业务指导工作。

(七)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布局规划,指导监督全市高速公路的建设、养护和运营管理。指导监督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

(八)承担市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市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危险品运输监管工作,组织市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以及相关水上设施登记、防治污染工作。指导港口设施 保安、引航管理工作。

(九)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相关国际运输的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菏泽政务服务网入口

菏泽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