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牡丹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电话: | 0530-5383326 |
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 |
菏泽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依法治市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市立法工作的责任。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
(四)承担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六)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
(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九)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