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德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11月首个工作日至次年1月最后一个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
电话: | 0534-8821181 |
地址: |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中兴路210号, 邮政编码253000 |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区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落实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配合上级部门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补充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四)组织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并制定相关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
(五)组织落实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配合上级医保部门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落实省、市关于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结算的政策措施,组织全区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和落实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开展全区城市、农村医疗救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配合上级部门完善医保筹资和报销调整机制,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