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市中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632-3318104 |
地址: |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31号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年度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区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呈报备案和解释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对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六)负责综合协调全区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十)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