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安丘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 冬季 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工作日) |
电话: | 0536-2512776 |
地址: | 安丘市文汇街中段市民之家2号馆2楼 |
(一)负责拟定安丘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助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执行潍坊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贯彻执行潍坊市动态调整和调剂平衡机制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贯彻执行潍坊市建立的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执行潍坊市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潍坊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依权限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贯彻执行潍坊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贯彻执行潍坊市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大型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七)贯彻执行潍坊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潍坊市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负责全市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保障业务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