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莱阳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
电话: | 0535-3360688 |
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金水路7号 |
1、贯彻执行国家、省、烟台市制定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市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2、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国家、省、烟台市制定的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执行国家、省、烟台市制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贯彻执行国家、省、烟台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国家、省、烟台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7、 负责与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组织实施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烟台市制定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