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章丘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冬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夏秋: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
电话: | 0531-83311017 |
地址: | 济南市章丘区龙泉大厦1楼东1029房间(开先大道287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投资促进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投资促进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民营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投资促进政策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拟订全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区投资促进工作。建立全区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来章投资者及在章投资企业投诉的协调和督办工作制度,制定全区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民营经济发展的综合协调、优化服务和监督指导工作。统计调度、监测分析全区民营经济、民营企业运行和发展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类论坛、展会活动和综合性调研活动;组织协调全区民营企业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活动。
(四)依法管理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
(五)拟订全区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建立招商引资同质化竞争调处机制,规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秩序;根据全区投资促进年度计划制定镇(街道)、园区和区直有关部门等招商主体的年度任务目标,并负责汇总、编报、下达。
(六)负责全区投资环境营销策划,包装和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境内外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收集、筛选,确定重点招商项目和重大招商项目;指导和参与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意向项目评估、准入、选址和流转;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产业招商专家库、智库。参与签约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
(七)组织开展与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规模企业集团、境内外知名机构、高校、驻济(驻鲁)总部、商会、协会等投资促进战略合作。
(八)负责提出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计划及使用建议;督促落实支持、奖励和补偿民营企业和各项政策。
(九)指导全区民营经济、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
(十)负责拟订全区招商引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园区等招商主体和区直有关部门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制定民营企业家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民营企业家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管理现代化。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加快投资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三)职责分工
1.关于产业行业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仍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对各类产业行业进行管理,区投资促进局参与配合。
2.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区投资促进局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市政府批准集中的投资促进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在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