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薛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
电话: | 0632-3318952 |
地址: | 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629号。 |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统计工作规划、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承担的执法职责,监督指导区(市)行政执法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市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区(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协助管理区(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区(市)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市级财政拨付的统计经费。
(七)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邮箱:zztjbgs@163.com(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国家和省、市拨付的统计系统事业费。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承办协助管理区(市)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统计执法监督局
职责: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市级履行的执法职责,监督指导区(市)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三)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设计管理科(挂国民经济核算科牌子)
职责: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设计管理科(挂国民经济核算科牌子)。负责拟订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以及有关统计制度。拟订全市有关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部门统计工作。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市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区域经济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账户,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对区(市)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进行审核。进行统计分析。
(四)工业统计科。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服务业统计科(挂贸易外经统计科、城镇化和人口就业统计科、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科牌子)。
职责: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服务业统计的总体规划。拟订服务业统计制度以及实施方法。组织、指导、协调部门服务业统计和地方服务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新兴服务业、交通运输、邮政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旅游、物流等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全市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人口普查、人才资源、劳动力、工资以及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城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二、 所属事业单位
枣庄市统计事务服务中心
职责:协助承担社会经济调查,整理基本统计资料;承担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的辅助工作。根据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和全市的实施方案,承担农业、经济、人口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辅助工作。承担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辅助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社情民意调查。完成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