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薛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
电话: | 0632-3168660,0632-3168699 |
地址: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金沙江路266号市民中心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相关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市审批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规范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标准化建设;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办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三)负责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国土规划、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领域部分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审批和收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垂直管理部门、双重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各服务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办理事项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协调、监督和管理,管理各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则和制度,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六)负责本单位和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
(七)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务服务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八)负责政务服务平台使用和业务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与应用工作;
(九)负责协调、指导区(市)和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
(十)会同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承担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精简行政审批,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指导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审批服务局负责集中审批工作,对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审批责任;相关部门负责日常的事中事后监管,承担监管责任。
2.市审批服务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建立部门间联动配合机制 ,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配合进行现场勘验、论证、听证的,相关部门应积极主动配合,并对出具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3.市审批服务局应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推送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便于相关业务部门对办结的审批事项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有关部门要及时将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和日常监管信息推送给市审批服务局,牵头协调涉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业务培训工作。
4.审批事项划转后,相关部门主要职能转向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行业标准,推动行业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等工作。
5.市审批服务局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能实行目录管理,根据国务院、省和市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邮箱spfwj@zz.shandong.cn
(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挂收费管理科牌子)。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等后勤保障 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审批事项行 政征收工作;负责综合会议、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重要 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负责局党组会议和局办公室会议记录;负责督办落实局领导重要决策及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承办工作。
2、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人事档案、劳动工资、出国(境)人员审核报批等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牵头负责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资格考试、职称评聘、人才交流与服务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3、投资建设科。负责工程建设审批及制度改革,承担涉及其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负责办理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规定的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城乡水务、文物保护、林业和绿化、地震、人防、城市管理等涉及工程建设方面的审批及相关事项办理;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4、市场准入科。负责国家、省、市商事登记改革任务贯彻落实;牵头负责企业开办领域营商环境提升;负责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不含外资企业)的注册登记;负责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市场准入许可、备案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批,负责与市场监管等开办企业领域改革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5、交通运输与城市管理科。负责涉及交通运输、能源、商务、安全生产以及工程建设以外的城市管理等领域划转事项的审 批及相关事项办理;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6、社会事务科。负责涉及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农业农 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司法、体育、商务、侨务等领域划转事项的审批及相关事项办理;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7、综合指导科。牵头负责局职责范围内省政管办部署的政务服务改革贯彻落实工作;牵头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牵头负责政务服务考核工作,负责指导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衔接、 协调和联动工作,定期通报政务服务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派驻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及运行管理、电子监察;负责对进入市政务服务大厅的事项、人员、窗口设置、部门授权及政务公开等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及调整;负责涉审中介机构平台建设及管理考核工作,对区(市)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综合协调、日常运行管理规范制 定及业务指导工作,协助推进相关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指导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市民中心运行管理工作。
8、政策法规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 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会同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承担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牵头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负责权限内市县同权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局及纳入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事项的权力清单、权力库进行动态调整;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设立依据、申请材料、流程设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 政务服务管理等方面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审批决定的审核,牵头组织审批决定撤销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执法监督工作;牵头组织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权限内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负责政务服务方面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9、网络信息科。牵头负责审批服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局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协调局政务服务数据与部门间 系统数据交换、共享工作;负责局融媒体建设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与应用,承担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牵头政务服务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和数据应用、维护工作。
10、帮办服务科。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对局职责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验、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等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实施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和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会同主管部门对重大项目开展联合勘验工作;负责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帮办代办工作,统筹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帮办代办工作;负责企业服务中心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局招商引资等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协调推进工作。
11、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政务服务大厅的党建、群团、纪检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职责: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提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交易规则建议方案;受委托或授权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范围内的交易工作;收集、发布和存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档案,为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管理、行政监管、监察审计提供支撑等;负责管理各区(市)分中心业务工作。
(二)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
职责:承担市政务服务大厅现场规范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政务服务水平提升;组织实施市审批服务局承办事项的接件受理、现场踏 勘、技术审查、档案整理等审批辅助工作;承担市政务服务大厅帮办代办、咨询引导等工作;承担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日常考核等辅助工作,协助做好群众投诉受理和调查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系统的运行维护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与物业服务、政务服务外包等机构的对接工作, 为市政务服务大厅运行提供支持和保障;完成市审批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