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谷城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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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0-7338439 0710-7338864 |
地址: | 谷城县城关镇银城大道219号 ;邮政编码:441700 |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教育工作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拟定并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规划并实施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布局的调整工作,优化配置全县教育资源。
(二)承担全县学校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三)承担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检查指导全县民办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科技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和学校安全稳定、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收费的政策,编报县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协调、监督、指导全县中小学基本建设和项目管理。
(五)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中小学校长的培训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参与拟定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和教师招聘(调配)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六)统筹管理全县各类学历教育及招生考试工作;编制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七)承担全县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工作以及学前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工作;负责全县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各类资助信息的咨询、统计、反馈及资助对象的跟踪管理工作。
(八)指导协调所属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工作以及电化教育、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规划指导学校远程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统计工作。
(九)承担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全县各类教育进行督导、检查、评估、指导;负责对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指导素质教育评估和中小学校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基础教育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计划财务股,人事股,教师工作股(县语委办),审计监察股,政策法规和学校安全股,教育督导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股。
所属事业单位
县教育考试中心,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县教学研究室(县教科所),县电化教育装备站,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教师档案服务中心,县教师发展服务中心,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以及所属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