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四个股室,下辖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市鄂中革命烈士纪念馆、市烈士纪念馆四个二级事业单位。 机构职能: (一)拟...
机构信息
地区: 应城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夏季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节假日及调整工作时间除外)
电话: 0712-3222056
地址: 应城市育才路17号
详细介绍

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四个股室,下辖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市鄂中革命烈士纪念馆、市烈士纪念馆四个二级事业单位。

机构职能:

()拟定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规划,制定退役军人事务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市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组织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服务保障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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