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教育局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党务办公室、基础教育股、纪检监察室、工会、人事股、规划财务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中小学后勤管理股、考试中心、幼儿教育股、职成教股、安全办公室、师训股、老干部管理股...
机构信息
地区: 应城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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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夏季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节假日及调整工作时间除外)
电话: 0712-3235668
地址: 应城市汉宜大道7号4楼
详细介绍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党务办公室、基础教育股、纪检监察室、工会、人事股、规划财务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中小学后勤管理股、考试中心、幼儿教育股、职成教股、安全办公室、师训股、老干部管理股、项目管理办公室、学生资助中心、信访办、改革办公室、教学研究室、技术装备站21个股室(站)。

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综合协调全局性政务、事务和局内外重大公务活动。

二、负责局领导批示、办公会及局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交办、督办和督查工作。

三、负责拟定全局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起草或阅修全局综合性文件和材料。

四、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

五、负责局文件的审核和印发,文秘、信息、调研材料和教育史志编撰工作。

六、负责机关公文和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和文书档案室管理。

七、负责局机关保密、安全、保卫、卫生工作。

党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按照党总支的决定,组织、安排党的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

二、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三、负责党组织印鉴、介绍信等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系统党总支所属支部的组织设置、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上交、党组织关系接转等项工作;

四、负责对总支及所属支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基础教育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和素质教育及德育教育;

二、负责编制并指导实施中小学的年度招生工作计划;

三、负责全市中小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中小学艺术、体育、卫生、健康、劳动技术教育;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教育局任命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检查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违纪案件,检查教育系统重大复杂的违纪案件;调查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三、协助局党委抓好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

四、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纠正教育系统不正之风;

五、受理教育系统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揭发、检举和控告;受理党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七、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学校办事公开工作;

教育工会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教育系统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

二、负责全系统教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

三、负责推行教代会制度,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工作;

四、按照《工会法》、《工会工作条例》的精神,抓好师德教育工作,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评估和指导,确保工会维护职责的落实;

五、贯彻《教师法》,落实生活保障和“送温暖”工作的实施,组织好教职工生日和健康检查工作,关心教职工工作、劳动条件的改善,完善教职工的保障机制;

六、抓好教职工之家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化建设;

七、保障职工的生活福利,协助有关科室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人事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教职工的核编、统计、录用、培训、奖惩、辞退、调配、考核和聘任工作;

二、负责教师职称的申报、评审和教师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教育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全市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全市教职工的工龄、年龄、教龄审核申报工作;

三、负责教职工的劳资福利和退休审查报批培训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接收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及人事代理工作。

规财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教育系统年度发展计划和财务预决算;

二、负责全局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管理;

三、负责机关工资审批、教育系统国家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注册、审批工作;

四、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培训、财务检查、审计工作;

五、负责全市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的制定、落实和审批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六、负责统计工作。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负责中小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估工作。

中小学后勤管理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市勤工俭学发展规划;

二、负责对全市勤工俭学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和宏观调控。

幼儿教育股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幼儿教育方针、政策、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和幼教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制定相关标准,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对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意见;

三、建立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

四、培养、培训各类幼儿园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的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

五、具体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与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开展0—6周岁儿童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

职成教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及有关文件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协调、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专业结构调整、学校科研、教研、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三、指导初中后、高中后教育,农村绿色证书教育及扫盲教育工作,开展农村产业化及农民实用技术培训;

四、按照权限审批、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非义务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

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学校、幼儿园法制、安全工作的总体谋划、部署、督查、落实与总结表彰;

二、负责全市学校教育普法和安全教育工作;

三、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开展依法治校活动;

四、受理师生申诉案件和学生伤害事故案件,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全市校方责任险和师生平安保险工作;

六、负责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队伍建设和法制工作队伍建设。

师训股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承担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管理工作;

二、负责教师进修学校的业务领导和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

三、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注册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对学校组织开展的教师培训方案进行核准、备案;

五、负责组织、指导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审定教师教育地方教材、教学辅助资料、培训教材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国培”、“省培”、“市培”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目培训工作;

七、负责学科名师、骨干教师等选拔、推荐、考核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教学研究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市教育科研的指导工作;

二、负责课程教学研究,教学视导,教学评估工作;

技术装备站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市中小学校实验教学、信息技术教育发展计划;

二、负责实验教学、信息技术教育考核评估,对中小学仪器、电教设备的装备及评估工作;

三、负责全市教育网络中心建设和维护管理,全面推进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

四、负责对中学理化生实验课教师和小学自然教师、信息技术教育教师进行岗位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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