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一)组织贯彻国家科技创新、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科技创新、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
机构信息
地区: 浠水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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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如遇高温等季节性调整,按调整时间执行。
电话: 0713-4232507
地址: 浠水县十字横街5号
详细介绍

(一)组织贯彻国家科技创新、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科技创新、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重点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及科技创新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负责全县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研究提出全县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信息、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科技统计和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学普及、科学传播规划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外国专家联系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对外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核、实施,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七)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实施全县科技扶贫和农业科技园建设;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八)组织拟订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先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十)统筹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一)贯彻落实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重组,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工业行业管理和盐业、医药储备管理。

(十二)负责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负责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三)指导规上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工作。

(十四)开展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

(十五)拟订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县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工作。

(十六)统筹协调“智慧浠水”建设的整体推进,科技、信息化扶贫工作。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将县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由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调整为县发展和改革局,明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将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承担的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电调运职能一并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在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职责划分上,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货车生产和改装企业的行业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货车质量管理、产品认证监督管理、货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汽车维修市场监管、营运车辆准入管理和综合性能检测管理、运输企业诚信考核、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完善、公路超限超载针对性查纠和非现场监管;县公安局负责货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管理、货车检查和道路查纠,依法处理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四部门互相协调配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按职责分工加强车辆生产和改装监管,加强货物装载源头和路面执法监管。

2.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食盐专营工作,承担盐业行业管理职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盐业执法职责。

领导信息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慧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冬桂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爱萍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沛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范杰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马红林

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张健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安全、保密、综治(平安建设)、信访、财务等工作;组织拟订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负责议案提案办理、局机关信息化、新闻宣传、文明创建等工作。

(二)政工股。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养老保险、干部档案、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人才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机关支部和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及落实“两个责任”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承担离退休老干部相关工作。

(三)经济运行股。牵头编制全县工业经济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及信息发布,重点分析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为工业经济发展提供预测预警和指导服务;培育市场主体,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建设;研究提出服务企业发展的措施建议,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牵头推进全县服务企业工作,负责收集和协调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运行和安全监管工作;承担浠水县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产业规划和技术改造股。拟订全县工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工业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工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规划;拟订培育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提出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转移(含退城进园)相关工作;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向上对口经信部门争取工业项目资金;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协调行业质量管理;负责工业招商引资、工业增资立项和建设;拟订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协调企业兼并重组、上市相关工作。

(五)高新技术和信息化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工业企业对口科技部门申报国家和省项目;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建立科技开发机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指导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初审上报认定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火炬计划的推荐上报工作,提出优化科技人才资源配置、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及科技人才成长的相关政策,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123企业家培训工程”。负责拟订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以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工业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计划;组织申报国家及省相关科技计划;负责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有关科技工作;负责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及统计工作,统筹推进加强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统筹“智慧浠水”建设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信息动员工作。

(六)科技综合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拟订全县科技发展战略,拟订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年度科技研究发展计划;提出科技计划项目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的配置建议;协调承担县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指导各乡镇(区、处)、部门、科技示范基地的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协调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教育等社会发展方面的科技工作;拟订社会事业领域科技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和实施社会事业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工作;编制与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计划和产业化计划;负责全县科技外事工作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科技进步奖励评审的日常工作和技术合同成交额统计认定工作。指导农村科技进步,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争取各类农业科技项目并跟踪监督实施,开展农业科技示范企业(基地)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的管理、产学研合作、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科技动员工作。

(七)政务服务和政策法规股。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审批和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负责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绿色制造、工业节水促进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节能监察工作,推进工业绿色制造发展;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

(八)中小企业发展股。承担全县中小企业发展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建议,推进银企对接;提出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基金安排的意见;负责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承担县政府为全县中小企业提供政府增信资金使用和日常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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