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黄州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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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3—8352644 |
地址: | 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二路25号 |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措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措施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协调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六)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评价的统筹协调工作。
(八)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实施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企业家培育工程;推进工业企业、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引进和鼓励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来黄创业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做好人才资源开发、智力引进和自主培训工作。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承担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一)负责全市工业行业管理和盐业、医药储备管理,联系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市盐业公司,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研究拟订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市通信行业、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和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三)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战略、政策;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编制工业信息化的实施计划;推进信息系统集成能力评价工作;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划归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2.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子政务建设有关职责划归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3.将我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调整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担的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电调运职能一并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刘婷:主持市经信局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田晓明:分管政策法规科、经济运行科(市服务企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科,负责招商引资、法治建设、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服务企业行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双百项目、技术改造、科技副总(含“教授回乡”)、区域协作(含援疆工作)、清洁生产(含节能减排)、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联系深化改革、黄团浠一体化、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临港经济、园区建设、临空经济、城市圈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人口聚集等工作。承担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冯军:分管行政审批科、产业发展科(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推进科、电子信息产业科,负责“放管服”改革、产业发展、创新创业、信息化建设(含两化融合)、通信行业管理、网络信息安全(含信息动员和应急救援)、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综合治理(含联系点)等工作。联系支持教育、服务业、文旅产业发展,大健康产业发展,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美丽乡村),诚信体系建设支持,地标优品等工作。承担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朱亚平:分管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科(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防科技工业科、安全生产监督科(工业<冶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县域经济、中小企业培育及企业家成长工程、企业人才、民爆物品及船舶工业行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督、防灾减灾等工作,联系国家安全、职业病防治、行业及企业社团组织等工作。承担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工会主任李洪:分管办公室(财务室)、政工科(主责办)、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负责机关工会、机关管理、机关财务、党建群团、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文明创建、档案达标、信访维稳、原属企业改制、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联系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承担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李洁:主持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工作,协助招商引资工作。承担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级调研员范学超:协助田晓明同志工作,负责“四城联创”(含城管会战社区网格、包保小区治理)、河湖库长制等工作。承担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级调研员王辉:协助李洪同志工作。承担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唐从容:协助朱亚平同志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信访、档案、抗灾、扶贫、保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拟订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工业地方志编纂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局属国有企业改制等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局党组主体责任工作督查督办;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及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年度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劳动人事管理;办理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国审批、学历认定等手续;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研究新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问题,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推动机关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和重要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宣传、新闻发布与理论研究工作;承担智能制造产业招商分局招商工作。
(四)行政审批科
承担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审核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照授权负责行政审批(含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发证以及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和网上咨询工作;依法依规提出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议;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管理和协调局机关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工作。
(五)经济运行科(市服务企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定工业经济运行年度发展目标,提出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督导;组织协调工业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应急物资、重要物资的调度、企业防灾减灾工作。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清洁生产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市服务企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企业负担情况,受理涉及增加企业负担的举报、投诉,协调处理涉及企业负担的重大事项,承担市企业负担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科技科
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实施有关重大科技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组织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工程;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归口管理技术改造和工业强基等转型升级重大工程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程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组织中央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申报及项目管理;负责提出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的意见或建议;监测分析企业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研究提出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建议;承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组织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工业承接国(境)内外产业转移的及建议和措施;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武汉城市圈工业协作配套和产业一体化相关工作;参与拟订扶持工业企业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企业到境外投资创办企业。
(七)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科(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县域经济统计报表分析,提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措施;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工作;制定实施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建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抓好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人才培训、培育工作;承担全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产业发展科(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拟订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培育产业集群的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开展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企业认定、培育、提升工作;组织实施、发展服务型制造业和工业设计;负责产业转移、淘汰落后产能和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负责原材料(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农药)、消费品(轻工、纺织、食品、家电)、装备制造业(不含船舶、飞机、航空航天、轨道交通)、医药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九)国防科技工业科
负责全市船舶工业行业管理,负责拟定全市船舶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市船舶建造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
(十)信息化推进科
研究拟订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业信息安全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和应用,指导做好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促进工业互联网、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工业领域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边缘计算等产业发展;负责组织落实工业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增强大数据技术创新与新应用能力。指导推进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人工智能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广泛应用。
(十一)电子信息产业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
拟订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电子信息产业运行状况;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产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分析行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相关技术改造项目审查工作;承担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组织实施;承担行业统计调查有关工作;贯彻落实软件产业有关优惠政策;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及产业化;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推动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和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安全可靠系统集成能力建设;承担安全可靠信息产品、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软件和知识产权保护及 正版化。
(十二)安全生产监督科(市工业<冶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市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市民爆物品生产经营、造船、冶金、通信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