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浠水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 -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如遇高温等季节性调整,按调整时间执行 |
电话: | 0713-4267028 |
地址: | 浠水县北城新区旭日路1号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大数据管理、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
(三)承担县政务服务大厅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五)负责县级“12345”热线平台运行。
(六)负责协调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政府和公共服务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共享、应用等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县电子政务云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和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应用协同融合;承担大数据平台建设和管理。
(八)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
(九)负责全县产业园区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监管,统筹协调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监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和联动执法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二)协助省、市建立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协助健全专家准入、考评和退出机制,组织开展培训教育,规范专家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指导乡镇(区、处)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大数据管理、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结合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县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规范,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受理,征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后按程序办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3.与县司法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县司法局负责精简行政审批中“减证便民”工作。
4.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负责牵头全县“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的推进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5.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督管理。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及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管理,受理投诉举报并依法处理;依法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领导信息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怀德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晓林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秀红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聂安利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新闻宣传、信访、意识形态、综治(平安建设)、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重要和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审批改革协调股。负责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并按要求抓好落实。组织实施全县“放管服”改革;负责全县产业园区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监管;统筹协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工作;承接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管督查股。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协调和应急处理等工作;受理服务对象对县政务服务大厅各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诉进行查处,对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事项运作及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考核;承担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负责县级“12345”热线平台运行;组织开展政务服务民意调查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乡镇(区、处)政务服务投诉,对乡镇(区、处)政务服务效能进行考核。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大数据和政务公开股。拟订全县数字政府、大数据和电子政务领域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和规范,推进基础数据库建设。负责大数据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县级信息化项目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组织开展相关检查、考核。统筹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监督管理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组织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培训。协助省、市建立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协助健全专家准入、考评和退出机制。规范专家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教育和信息应用。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