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洪湖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
电话: | 0716-2422525 |
地址: | 洪湖市洪林东路18号 |
洪湖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荆州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 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在市委的领导下,指导市直学校(单位)的党建、思想政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四)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和决算;指导全市教育设施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市学生资助工作。
(五)加强全市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全市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工作。
(六)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对同级政府工作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与评估;统筹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组织实施,巩固和提升工作成果;组织和指导对全市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协助办理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八)指导全市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和协调;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学历教育及招生考试工作;参与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与校园消费市场管理、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配备工作。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工作。
(十)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普通话推广、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测 试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