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冷水江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7月-9月):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38-5212407,0738-5212918(传真) |
地址: | 冷水江市新行政中心主楼二楼及西辅楼三楼 科技楼二、三楼 |
(一)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产业政策;拟订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以及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四)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五)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化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促进产学研结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等认定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
(六)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七)研究提出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工作;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的服务与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工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全民创业。
(八)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市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九)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根据国家、省、娄底市统一规划,协调全市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一)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制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
(十二)指导全市工业、信息化领域科技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外国专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
(十三)对全市工业和民营经济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协调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对有关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意见,指导工业企业、民营企业的生产、运行,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十四)对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生产、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
(十五)负责承担对电信、移动、联通、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等单位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六)负责联系工业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
(十七)负责全市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贯彻执行科技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执行落实情况;拟订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十八)提出科技发展战略。牵头实施“创新型冷水江”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牵头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拟定和实施市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协调市科技重大专项与国家、省、娄底市科技重大专项的衔接和配套;负责国家、省、娄底市相关科技计划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
(十九)牵头组织全市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引导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二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建议;负责本部门及归口管理的市级科技经费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二十二)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拟订全市科普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国家、省科普基地和示范基地认定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科普工作。
(二十三)负责全市科技成果、奖励、保密、档案、评估、统计、信息、技术市场等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与计划,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二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任:谭 晨
(二)人事教育股
股长:段 滔
(三)财务股
股长:曾 莉
(四)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市维护企业稳定工作办公室和信访办公室)
股长:朱志刚
(五)产业政策股
股长:李 平
(六)运行监测协调股
股长:阳光辉
(七)投资规划股
股长:王泽斌
(八)节能与综合利用股
股长:苏艳红
(九)原材料与消费品工业股
股长:苏艳红
(十)装备工业与军民融合发展股
股长:刘 进
(十一)电子通信产业股
股长:刘平华
(十二)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股
股长:刘平华
(十三)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股
股长:吴 琪
(十四)中小企业股(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股长:周伟作
(十五)产业合作交流与集聚推进股(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股长:李 平
(十六)科技计划与资源配置股
股长:陈河山
(十七)高新技术产业与成果转化股
股长:陈河山
(十八)安全生产股
股长:廖振嶓
(十九)外国专家与人才智力管理股(市外国专家管理局)
股长:陈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