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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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娄星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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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 (冬季作息时间)。
电话: 0738-8512400
地址: 娄底市娄星区湘阳街教师村院内(市线管所旁) 邮政编码:417000
详细介绍

  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突破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山区和边远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制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统筹指导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七)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区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合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区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管理全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依据《教师法》规定,在职责范围内,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贯彻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中等学历教育学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与拟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创业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工作;组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统筹管理出国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开展与港澳合的教育合作与交流;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十三)统筹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区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五)加强协调和指导全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稳定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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